机构性质

全景研究院在全景学术集团内的法律定位、治理结构和机构关系。

正式机构声明

“全景研究院是全景学术集团的内部研究与学术发展部门,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。”

法律地位

全景研究院是全景学术集团的内部研究与学术发展部门。本院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、独立登记或独立财务账户。所有法律义务、合同和正式文件均由全景学术集团代表本院签署。

运营独立

研究院虽在全景学术集团的行政治理下运行,但在研究活动、出版决策、活动组织和学术职能方面保持学术独立。行政治理不延伸至研究方向、学术判断或编辑决策。

治理框架

研究院依据自身章程和内部治理政策进行治理,这些文件在全景学术集团授权下采纳,确立研究院使命、研究领域、组织架构、伦理原则和运营程序。

正式名称使用

研究院以“Panorama Research Institute”名义运行,并可被描述为“全景学术集团内部研究与学术发展部门”。该表述必须出现在所有正式出版物、沟通材料和正式协议中。

财务管理

与研究院相关的所有财务事项均由全景学术集团管理。研究经费、出版成本、活动预算和研究员支付均在全景学术集团财务治理框架内管理。

对外代表

研究院可使用全景研究院名义开展学术伙伴关系、合作协议和谅解备忘录安排,但正式签署由全景学术集团执行。研究院不独立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。

研究院章程研究院概览治理规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