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構性質

全景研究院在全景學術集團內的法律定位、治理結構和機構關係。

正式機構聲明

"全景研究院是由全景學術集團設立、具有自身學術治理體系與機構身分的研究機構。PSG 是其上級機構,負責其法律與行政事務。PRI 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。"

機構基本資訊

正式名稱
全景研究院
英文名稱
Panorama Research Institute
簡稱
PRI
機構類型
研究機構(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)
成立日期
2026 年 8 月 23 日
所在地
香港
地址
香港辦公室
Room 1508, 15/F, Office Tower II, Grand Plaza, 625 Nathan Road, Mong Kok, Hong Kong
現行章程
1.2 版,2026-10-10 生效

法律地位

全景研究院是由全景學術集團設立、具有自身學術治理體系與機構身分的研究機構。PSG 是其上級機構及法律與行政承載主體,也是本院合約與正式法律文件的法律當事方。PRI 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獨立法律登記,也不設立獨立於 PSG 的財務帳戶。

營運獨立

研究院雖在全景學術集團的行政治理下運行,但在研究活動、出版決策、活動組織和學術職能方面保持學術獨立。行政治理不延伸至研究方向、學術判斷或編輯決策。

治理框架

研究院依據自身章程和內部治理政策進行治理,這些文件在全景學術集團授權下採納,確立研究院使命、研究領域、組織架構、倫理原則和營運程序。

正式名稱使用

研究院以「Panorama Research Institute」名稱運行,其定位為由全景學術集團設立的研究機構。正式機構說明和出版物須披露 PSG 為 PRI 的上級機構及法律與行政承載主體,並說明 PRI 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。經授權的學術署名可使用 PRI 名稱。正式協議須明確 PSG 為法律當事方,PRI 為開展有關活動的研究機構。

財務管理

與研究院相關的所有財務事項均由全景學術集團管理。研究經費、出版成本、活動預算和研究員支付均在全景學術集團財務治理框架內管理。

對外代表

PRI 可使用自身機構名稱開展和協調學術合作安排、諒解備忘錄及合作提案。凡需正式簽署或產生法律、財務義務的文件,均須明確 PSG 為法律當事方,並由 PSG 授權代表簽署;僅使用 PRI 名稱不產生簽約權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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