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構性質

全景研究院在全景學術集團內的法律定位、治理結構和機構關係。

正式機構聲明

「全景研究院是全景學術集團的內部研究與學術發展部門,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。」

法律地位

全景研究院是全景學術集團的內部研究與學術發展部門。本院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、獨立登記或獨立財務帳戶。所有法律義務、合約和正式文件均由全景學術集團代表本院簽署。

營運獨立

研究院雖在全景學術集團的行政治理下運行,但在研究活動、出版決策、活動組織和學術職能方面保持學術獨立。行政治理不延伸至研究方向、學術判斷或編輯決策。

治理框架

研究院依據自身章程和內部治理政策進行治理,這些文件在全景學術集團授權下採納,確立研究院使命、研究領域、組織架構、倫理原則和營運程序。

正式名稱使用

研究院以「Panorama Research Institute」名義運行,並可被描述為「全景學術集團內部研究與學術發展部門」。該表述必須出現在所有正式出版物、溝通材料和正式協議中。

財務管理

與研究院相關的所有財務事項均由全景學術集團管理。研究經費、出版成本、活動預算和研究員支付均在全景學術集團財務治理框架內管理。

對外代表

研究院可使用全景研究院名義開展學術夥伴關係、合作協議和諒解備忘錄安排,但正式簽署由全景學術集團執行。研究院不獨立簽署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。

研究院章程研究院概覽治理規則